一是細化管理對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按照不同納稅信用等級標準實行層進式細化分類,確定科學、實用的監控辦法。
二是細化管理內容,實施全程動態監控。進一步加強戶籍管理、發票管理,強化納稅評估,建立稅源分析監控機制。
三是細化管理手段,發揮信息技術效能。拓寬信息來源渠道,明確信息采集方法,加強信息利用和檔案管理。
四是細化管理辦法,提高稅源管理實效。全面深入地分析監控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基礎稅源和納稅情況,制定大企業、中小企業、個體戶稅源管理辦法。
五是細化組織架構,提供組織體系保障。科學合理地調整機構,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健全和完善稅管員制度下的廉政制約監督機制。
六是細化考核評價,落實崗責考評機制。依托現有的計算機應用系統,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考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