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出租及出售涉及的稅種
問:我公司購入吊車一輛出租并出售給關聯企業,先按財產租賃交納營業稅和印花稅,后以不高于原價出售,交納購銷合同印花稅,這種納稅處理是否全面和正確?若我公司交納上述稅金后,由對方將全部稅款匯入我公司,我公司賬務該如何處理才不違背稅法規定?謝謝!
答:您好!
是先出租,然后出售吧。
出租是征收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所得稅。
出售需要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所得稅。
您司是納稅人,所以應該由自己來承擔稅款,這兒由購買方承擔稅款,已經違反了稅法的規定,您企業與關聯方就約定,將稅款計入出租和出售收入,不要約定由關聯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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