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固定資產清理收入的增值稅問題
問:老師您好,我公司(一般納稅人)現有部分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和房屋建筑物)拆除對外出售殘值,請問是不是所有的殘料對外出售收入都應該交納增值稅?將房屋拆除對外出售的舊物料也需要交納增值稅嗎?請給出文件依據!謝謝!
答:您好!應該區分舊貨或廢舊物資。
首先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第一條,境內銷售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所以您單位的拆除舊料屬于貨物,所以應該就收入征收增值稅。
假如拆除的固定資產中有部分動產類設備,則根據財稅[2002]29號,要依法確定是否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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