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農機取得收入繳營業稅嗎
問:我是一個體農機手,從事農業運輸和農機耕作業務,農閑時從事運輸業務,農忙時從事耕作活動。2001年9月份,我取得運輸收入1200元,替農民耕地取得收入900元。請問,我所取得的收入該不該繳營業稅?
答: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收入、銷售收入或轉讓收入等征收的一種稅。這里所說的單位是指各種類型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軍隊、團體等,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你就屬于應繳營業稅的“個人”范疇。
但是,《營業稅暫行條例》第6條第5款規定:“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可以免繳營業稅”。這里所說的農業機耕,是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保等)的業務。因此你所取得的900元農機耕作收入可以免繳營業稅,但從事運輸業務取得的收入1200元應按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即1200×3%=36(元)。
答: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收入、銷售收入或轉讓收入等征收的一種稅。這里所說的單位是指各種類型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軍隊、團體等,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你就屬于應繳營業稅的“個人”范疇。
但是,《營業稅暫行條例》第6條第5款規定:“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可以免繳營業稅”。這里所說的農業機耕,是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保等)的業務。因此你所取得的900元農機耕作收入可以免繳營業稅,但從事運輸業務取得的收入1200元應按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即1200×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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