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售房維修基金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進行處理
問:企業的售房維修基金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進行處理?
答: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會[2001]5號)明確: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應由個人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住房公積金由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明確: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由售房單位代為收取,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答: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會[2001]5號)明確: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應由個人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住房公積金由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明確: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由售房單位代為收取,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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