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工裝和車間工人工裝的費用,其進項稅能抵稅嗎
【問題】
管理人員工裝和車間工人工裝的費用,其進項稅能抵稅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管理人員工裝和車間工人工裝費用屬于企業的合理支出,不屬于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因此,管理人員工裝和車間工人工裝費用的進項稅額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情況,也不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情況,所以管理人員工裝和車間工人工裝費用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