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納稅地點
(1)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2.增值稅納稅地點是:
(1)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兩稅;
(3)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進口貨物,應當由進口人或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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