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稅務代理的一般規定
稅務代理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
稅務代理人是指具有豐富的納稅事務工作經驗和較高的稅收、會計專業理論以及法律基礎知識,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準,從事稅務代理的專門人員及其工作機構。
2.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是什么?
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是: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2)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5)制作涉稅文書;
(6)審查納稅情況;
(7)建帳建制,辦理帳務;
(8)開展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
(9)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稅務行政訴訟;
(10)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3.稅務代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稅務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質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代理完成階段。
準備階段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代理機構提出稅務代理時,稅務代理機構要對要求代理方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在此基礎上確定是否接受該項代理業務。雙方在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約定代理內容、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稅務代理機構在受理某項代理業務后,應確定稅務代理風險,編制稅務代理計劃、安排實施代理工作。
實施階段是稅務代理全過程的中心環節,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計劃,根據委托代理協議書約定的代理事項、權限、期限開展工作。
代理完成階段是實質性的代理業務結束,此階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業務工作底稿,編制有關表格,并將有關資料存檔備查。
4.稅務代理的形式和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稅務代理人涉稅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根據需要委托稅務代理人進行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是一項社會性中介事務,必須堅持嚴格依法的原則,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管理的原則,自愿有償的原則。
稅務代理人超越權限、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以2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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