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國稅系統認真貫徹稅務總局和自治區政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積極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努力改進納稅服務,全區國稅稅收收入實現穩定增長,收入規模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區共完成國稅收入1066.03億元(不含海關代征),同比增收260.36億元,增長32.32%。
從稅種的收入情況看,各稅種均有上乘表現,主體稅種貢獻突出。其中,國內增值稅完成725.7億元,同比增收172.7億元,增長31.23%,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8.08%;國內消費稅完成56.63億元,同比增收7.9億元,增長16.22%,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5.31%;企業所得稅完成221.65億元,同比增收70.42億元,增長46.56%,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20.79%;車輛購置稅完成61.88億元,增收9.56億元,同比增長18.27%,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5.8%。特別是,國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合計產生的稅收收入總量占稅收總收入的88.87%,貢獻十分突出。
在區域分布上,全區各地稅收態勢良好,均保持較快增長。其中,鄂爾多斯市、滿洲里市、興安盟增幅分別達到45.22%、44.5%、44.27%,成為全區國稅收入增長最快的地區。在稅收規模方面,鄂爾多斯市國稅收入持續增長,累計完成稅收收入445.96億元,占全區國稅收入總量41.83%,對全區國稅稅收收入的快速增長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2011年國稅收入穩定增長主要是由經濟、價格、征管等綜合因素決定。一是經濟增長因素。2011年全區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各項經濟指標均高于全國平均增長水平,帶動了國內流轉稅、企業所得稅等各主體稅種收入的增長。二是價格因素。由于增值稅、消費稅等主要稅種都是從價稅,2011年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上漲,帶動了以現價計算的稅收收入增長。三是征管因素。全區各級國稅機關強化經濟形勢分析、稅源調查和稅收預測,及時分析、排查和解決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堅持嚴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繳陳欠,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