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費稅調整的內部方案出爐:1.0升及以下的汽車消費稅率有望從目前的3%下調至1%.這也是消費稅調整中惟一降低稅率的品種。
那么,小排量車消費稅的下調是否意味著其“春天”即將來臨呢?業內不少專家都對此持謹慎態度,認為此舉難以扭轉小排量汽車的消費頹勢。
首次調整汽車消費稅小排量車市場份額縮水一半
筆者了解到,自從2006年我國對汽車消費稅進行首次調整以來,1.0升及以下小排量車市場份額是逐年下滑,媒體和業界的批評之聲不絕于耳。
新華信汽車營銷專家郎學紅告訴筆者,調整消費稅的初衷原本是提倡節約能源,促進技術進步,體現國家對小排量車的鼓勵,同時限制大排量轎車和SUV的消費,“但事與愿違,1.0L以下車輛連年銷量疲軟,根本未達到預期”抑大揚小“的效果”。
據介紹,2006年4月汽車消費稅調整將原有稅率檔次細化,由原來的3檔調整為6檔,調整后各檔次稅率差明顯拉大,最低稅率與最高稅率差由原來的5%擴大到17%,此次調整細化稅率檔次,加大各檔次稅率差,目的皆在于“抑大揚小”,鼓勵小排量汽車發展。
然而,06年汽車消費稅調整受惠最大的卻是1.0L-1.5L排量車,市場份額由調整前的21.8%上升到今天的36%,反觀1.0升及以下小排量車市場份額由6.5%下降到3.1%,縮水一半多。
全國乘聯會副秘書長崔東樹認為,目前的汽車稅費政策之所以不合理,不是制定政策的人是外行,而是制定政策的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個人利益的結果,“如去年車船稅調整,車船稅是財產稅,日本汽車稅最低與最高差20多倍,我國僅差不到1倍。造成夏利(參數配置圖庫)N3與比它貴300多倍的頂級賓利轎車交同樣多的稅,結果是鼓勵大家買大排量的汽車,使我國小排量汽車繼續萎縮”。
“抑大揚小”需多稅種聯動調整
2008年7月25日,溫家寶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指出,要對節能環保型汽車實行消費稅優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車消費稅。
8月2日,政府網刊登通知,表示將降低小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進一步擴大不同排量汽車消費稅稅率差距。
有媒體報道,一些汽車廠商已經拿到了汽車消費稅調整的內部方案:調整主要集中在排量為3.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車,排量在3.0~4.0升之間的車型,稅率為從原來的15%調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車型稅率從原來的20%將上調至40%;1.0升及以下的汽車消費稅率將由3%下調至1%.
筆者算了筆賬,1.0升及以下的汽車消費稅率即使下調2個百分點,也只是節省幾百元而已,這對于價格比較敏感的消費者而言無異于“隔靴搔癢”,廠家也不會為了這塊利潤低、銷量少的“雞肋”車型,投入大筆資金開發真正環保、節能的精品小型車。
乘聯會副秘書長崔東樹認為,此次消費稅的調整不但造成消費稅稅率的級差不合理,也不能起到引導用戶盡量購買排量較小的汽車的作用,“買車計較車價的是中上等收入及以下收入的用戶,其中又有相當部分公務員在這個階層,他們既不會買微型汽車,也不會買3升以上的汽車,富人買車是在比富有,加稅后3升以上的乘用車銷量減少的程度不會很大,此次調整消費稅根本不會改變現有汽車市場格局”。
新華信汽車營銷專家郎學紅表示,消費稅調整屬于價內稅調整,生產企業內部可消化大部分成本,消費者承擔部分有限,對消費者購車價格影響不大,“抑大揚小”還需對購置稅等其他稅種進行聯動調整。文/新浪汽車王禁
消費稅屬于價內稅
消費稅是面向廠家征收的一個稅種,現行消費稅以價內稅的形式計征,即以含消費稅、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消費稅與增值稅同一稅基。汽車消費稅是購車時征收的一次性稅賦,對汽車使用的成本并無持續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