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閑置房屋掌握在少數富人手中,導致了住房分配不公,客觀上造成了北京房屋供給緊張,房價漲。”新年伊始,北京市房地產業協會發布的一份報告在顛覆人們傳統觀念的同時,“空置稅”話題重新浮出水面。
與“供不應求、剛性需求旺盛”傳統看法恰恰相反的是,該報告顯示,北京的住房在總量上并不短缺,甚至是潛在過剩。造成目前住房緊張的主要原因在于,北京的閑置房比空置房要多好幾倍,少數人擁有多套住房。這與不久前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北京1/10的人擁有兩套住房的結果相一致。
報告一出,立即引起市場關注,而此前被炒得沸沸揚揚的空置稅也再次引發專家的熱議。
所謂的空置稅,是針對空置房而征收的稅款。鏈家市場研究中心主任王志偉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空置不自用又不出租,就是對房地產資源的浪費,應該收取一定的空置稅。”
這位長期研究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專家認為,征收營業稅或個人所得稅,只會促使業主延后出售物業,從而令供應量減少,促使樓價升得更快。而征收空置稅可以通過增加空置的成本迫使業主將閑置房子出租或賣出,從而增加供應量。
事實上,早在去年的博鰲論壇上,香港中原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施永青就曾建議內地開征空置稅,這對當時房價仍處高位的北京和上海“驚動”不小。
“征收空置稅的提議切中問題的要害。”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尹中立表示,空置稅可以限制房地產炒作和投機,從而抑制房價,與宏觀調控是一致的。
不過令尹中立擔憂的是,空置稅的實際操作存在一定難度。“征收空置稅的前提是建立個人房產權屬與信用數據信息資源共享的平臺,規范標準和查詢體系,而目前這些配套的體系我們還沒有建立。此外,多少稅率較為合適也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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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供給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