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快速上漲,有關征收物業稅抑制房價的建議被不斷提了出來。
現階段征收物業稅,主要是作為調控房價的一種手段。的確,一些人擁有好幾套房子,空置等待升值,不僅浪費社會資源,加劇房地產供不應求,推動房價上升,還加大了社會貧富差距。以房屋、土地為主要征收對象的物業稅,是抑制房地產投機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物業稅的征收務必謹慎,不可不加區別地統一征收物業稅,要結合區域地方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
對于許多工薪階層而言,一套房子的維修基金、物管費、水電費等等,已經是沉重負擔了,再加上一筆物業稅,很可能會讓一些普通百姓買得起房卻住不起房。由于貧富差距的存在,應在物業稅的設計中注意保護窮人的利益,不能再給普通工薪階層增加額外的負擔了。如果在物業稅政策設計時疏于考慮完整性,開征物業稅只能增加自住業主的居住成本,未必能收到遏制房地產投機的效果。
同時,征收物業稅還有一些難題亟待解決,比如:是根據住房價值還是根據面積征收?城市和鄉鎮,東部、中部、和西部如何區別對待?原來國家機關、軍隊內部的福利房、集資房交不交物業稅?以前買過房子的人交過了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物業稅征收后怎么辦?既征收房產流轉稅又征收物業稅,是否對房屋所有者來說稅賦過重?
在物業稅的征收范圍和時機方面,還應統籌考慮效率與公平的關系。
但在海南,本地人的居住問題尚不構成社會的主要矛盾。海南房地產市場的主要定位就是全國人民的度假村,“第二居所”、“第三居所”是海南外銷型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特征,如果不考慮區域特點,在海南也過早地實施物業稅,剛剛興起的海南房地產業會受到很大影響。
征收物業稅的目的應該是有利于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有利于降低中收入家庭的稅收負擔,縮小貧富差距。對于基礎產業相對落后、孤懸海外的海南,建議物業稅應該限制在別墅類住房、四套以上住房擁有者,不應把物業稅擴大到所有百姓房產上面。
海南日報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供給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