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還在懸而未決中,但或將征收的物業稅還是牽動了開發商及普通百姓的心。征收物業稅能否平抑不斷上漲的房價,或者增加住房者的負擔?抑制房價到底靠什么?
物業稅明年將開征?
也有人認為,物業稅將涉及很多人的利益,還有很多問題不好界定,所以近段時間不會開征
明年或將開征物業稅的消息引起了開發商乃至購房者的普遍關注。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值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10月12日下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前三季度稅收收入情況及特點新聞發布會,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目前正在積極穩妥地進行物業稅出臺前的準備工作。
權威人士日前透露,明年有望在現有10個試點省市中選擇部分地區進行“實轉”。
據介紹,從2003年起,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先后批準了北京、江蘇、深圳等六個省、市作為試點先行單位,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今年又批準了河南、安徽、福建、大連四個地區部分區域作為房地產模擬評稅擴大試點范圍。
省住宅產業商會秘書長趙進京分析,明年應該會實施,開征物業稅是為了使政府從房地產價格升值中獲得穩定的稅收,從而改變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追求,將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增加城鄉基礎設施,進一步改進區域環境上。
趙進京認為:“這還有利于減少市場上大量存在的閑置房,也有利于減少奢侈品需求。既對國家有利,又對購房者有利!
趙進京告訴記者:“目前,房地產稅收都集中在交易環節。購房者買一套房子所付的款項中,包含營業稅、印花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他介紹:“這些稅費計算復雜,比較分散,征收起來難度也較大,物業稅就是將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等合并起來,在住戶買房后向其征收!
河南財經學院工程管理系教授劉社則認為:物業稅將涉及很多人的利益,有很多問題不好界定。
比如房子面積多大開征,是60平方米、90平方米還是140平方米?是第一套房就開征還是第二套房才開征?從什么時間開始征?以前買的房怎么辦?“這些問題比較復雜,所以近段時間不會開征。這就像遺產稅一樣,說了很多年,但由于太復雜,牽涉面太廣,一直實施不了!眲⑸邕@樣認為。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開征物業稅政策性比較強,而我國地區間經濟發展差異大、房地產產權管理情況復雜,因此要在立法前進行更多研究,從技術上為物業稅的開征做好準備。
能否平抑房價,這是個問題
許多人對此不抱希望:稅率低了,對炒房者沒有影響,稅率過高,又會加重買房者的負擔。
“所有的開發商都在密切關注。”鄭州市長城房屋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申仕祿認為,物業稅一旦開征,住房需求和投機需求都可能被打壓,一定會影響樓盤的銷售,“從商人的角度來說,還是不希望開征”。
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房地產商利潤占到60%,購房者買一套房子的錢中,有30%左右是繳了各種稅費的。而許多國家則采用逐年繳納的辦法,以財產稅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稅費,開發成本大幅下降,房價也會跟著下調。
河南泰宏集團董事長秦太宏認為,推動目前房價上漲的重要動力,是需求尤其是投資性購房需求過于旺盛。
物業稅開征后,由于地價和相關稅費分70年繳,也就意味著占住宅成本50%多的地價和相關稅費在銷售時只需先繳納1/70,其余在剩余的69年中分別繳納,表現在房價中,成本就下降了49.29%.
因為需求提高,開發商或許不會讓房價有那么大的降幅,但30%的降幅也是有的!拔飿I稅的開征會直接增加持有房地產的成本”。
開祥天城董事長李建錚認為,不動產的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很顯然,開征物業稅,對房地產存量市場的持有者及增量市場上的新增需求者,特別是投資性需求,將會起到抑制作用。
前不久,《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中對物業收費“同級不同費”的相關規定就引發了爭論。
河南省物業商會會長于陽分析,為了每個月幾十元的物業費還鬧得沸沸揚揚,“物業稅分開繳盡管減輕了負擔,但大家已經習慣一次性繳清,如果購房者繳納房款后每個月還要繳納不菲的費用,他們能不能承受?”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許多人對物業稅打壓房價的作用不抱希望,認為稅率低了,對炒房者沒有影響;而稅率過高,又會加重居民購買住房的負擔。
今年早些時候,由于傳聞物業稅可能要出臺,北京等地許多打算二次置業或欲購買高檔住宅的市民均推遲了購房計劃。
實際上,從2005年國務院出臺“國八條”算起,包括后來的“國六條”、限制外資政策、加強住房保障、提高二次房貸首付、歷次加息以及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兩年多時間,政策出臺之密集、措施之嚴厲,在我國房地產發展史上都屬罕見。
劉社認為:“上述措施都是為了平抑房價,但這都是‘標’,不是‘本’。現在老百姓的儲蓄主要投資在教育和醫療上了,最根本的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老百姓沒有后顧之憂,才能放心買房。反之,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作用也不大。”
趙進京表示:“單憑物業稅很難扭轉房地產價格的基本走勢和格局,‘組合拳’仍將是房地產調控的基本模式。”
但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八條”之后,國家多次出臺相關稅收政策,但效果并不明顯,因為稅收政策針對的不是持有階段,而是交易階段,而這部分稅收房地產商都通過交易轉嫁給了購房者,所以對投機行為的抑制效果并不明顯。
業內人士認為,需要改革房地產市場稅收政策,從源頭上減輕購房者負擔,而不能讓開發商占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