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對住宅小區內收費公共建筑、物業用房、各類收費停車場涉及的房地產稅收情況進行了調查,發現上述部門在繳納房地產稅中存在許多問題,特別是由于物業用房權屬不清,導致房產稅繳納比較混亂,漏繳、不繳現象嚴重。
一些物業用房權屬不清
在調查的不同檔次的居民住宅小區中,高檔居民住宅小區都配有現代化的、功能較齊備的收費公共建筑,如會館、游泳館、健身房、保齡球館、網球館等,中低檔住宅小區也建有收費的文化活動中心。據調查,80%收費公共建筑的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屬于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有,開發公司將房屋有償出租給俱樂部或健身公司使用,由俱樂部或健身公司對其進行經營管理,還有的開發公司以無償或采用利潤分成的形式提供給物業管理部門使用。
小區物業用房的權屬有的為開發公司所有,有的沒有明確的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小區收費停車場的產權一般屬于開發公司所有(已出售給小區業主的除外)。房地產使用情況有兩類:一是物業管理部門自行經營管理停車場,向居民收取停車費;二是物業管理部門委托停車場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停車場管理公司每年向物業管理部門繳納管理費或雙方進行利潤分成。
房產稅繳納問題多
根據調查,小區收費公共建筑在繳納房地產稅方面存在一定問題。房地產開發公司出租給俱樂部的用房,一般按規定繳納了房地產稅,而物業管理部門無償使用或采取利潤分成形式使用開發公司房產進行經營的情況,則存在未納稅款的現象。
物業管理用房方面,對于已公攤到各業主住宅面積中的物業用房,由于其房地產權屬不清,開發公司與業主之間沒有完成這部分房屋所有權和權屬證明的轉移,因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存在漏繳現象。有的物業管理部門與開發公司最初屬于關聯企業,后轉為單純的委托管理關系。這種情況下的房產稅繳納比較混亂,在納稅上存在爭議。另外,還有的物業管理用房,其產權屬于開發公司所有,由物業管理部門無償使用,房產原值在開發公司賬上記載,在物業管理部門的賬面上沒有反映,計稅依據難以確定,對稅款征收帶來一定困難。
小區內的收費停車場,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停車場管理部門,一般都按規定繳納了土地使用稅。而停車場管理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部門之間在停車場的土地權屬和使用上存在分歧的,則很少按規定納稅。土地使用權屬于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由物業管理部門委托停車場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管理公司每年向物業部門交納管理費或雙方進行利潤分成。由于稅務機關很難掌握實際情況,難以確定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有稅收流失現象。
調查顯示,住宅小區收費的公共設施和物業用房繳納房地產稅的狀況不容樂觀,因此有關人士建議,一是對小區內收費的公共建筑、物業用房及收費停車場如何繳納房地產稅出臺明確政策,或細化相關規定。二是確定小區物業用房及收費停車場有關房地產稅的納稅義務人。三是進一步明確收費停車場面積的確認及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方式,以規范該行業房地產稅的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