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海南省財政廳和地稅局了解到,在新年來臨之時,我省將給中低收入的個體戶送出一份“大禮”,個體戶的營業稅起征點將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全省1萬多戶的中低收入個體經營者將受惠。該政策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據省財政廳有關人士介紹,2006年1月1日后,國家將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標準由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由此,我省個體經營者要求調高起征點的呼聲日益強烈。為了扶持弱勢群體,并促進個體經濟的發展,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提高社會各階層的和諧程度,在我省財政和地稅部門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經省政府的批準,擬將從2007年1月1日起,個體經營者營業稅起征點由1200元提高到3000元,但房屋出租業營業稅的起征點不變,仍維持在1200元。
舉例來說,海口經營茶店的個體經營者符先生每月營業額為3000元,在過去1200元的起征點上,他每月要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為3000×5.5%=165元。而現在,由于個體經營者的營業稅的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后,月營業額在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由于未達到起征點,就不用繳納營業稅了。
據了解,我省月營業額低于3000元的個體經營者有1萬多戶,連帶家屬,將有數萬人受益于該政策。今后我省每月營業額3000元以下的個體經營者,每月都將少繳納165元的營業稅及附加,每年每戶可以節約1980元。
據介紹,由于我省近年來財政收入不斷提高,因此,適度提高個體經營者營業稅起征點,讓利于民,對我省財政收入影響不大。省財政廳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這也相當于省委、省政府給中低收入的個體經營者每年增加了數千萬元的財政補助。
據了解,這次是我省第二次提高個體經營者營業稅起征點。第一次是在2003年4月11日,將個體經營者營業稅起征點從800元提高到1200元,此次進一步提高,將能減輕個體經營者的負擔,促進我省個體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