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門有關官員透露,中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立法的目標是在2008年實施。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兩稅合并后,代表中國政府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給予外資全面優惠的時代將正式結束。
中國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議案已于9月下旬獲國務院原則通過,將在10月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如果立法順利,“企業所得稅法”可望在明年“兩會”前完成三審,并提交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目前,稅率仍是草案中最為嚴格保密的細節部分。
據指出,關于合并后的稅率問題,中國內部有兩種意見,一種是24%至27%,另一種是22%至24%.
隨著討論的深入,爭議區間逐漸縮小到24%至26%之間波動。目前,多數意見傾向于將法定稅率水平確定在24 %至27%之間,對外資企業的過渡期設定為5年,并將稅收優惠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
中國現行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兩個法律法規指出,目前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5%左右,內資企業為25%左右。
初步確定享受優惠的產業是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高新技術產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煤礦安全設備等國家重點扶持的產業。
此外,區域性的稅收優惠作為補充,主要給予中西部、少數民族、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區域,而非目前給予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區優惠。
此外,今后的優惠政策將主要以虧損結轉、投資抵免、加速折舊、專項扣除、稅前列支等間接方式體現,而不再直接地定額減免稅或降低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