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姑縣國稅局聯合美姑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依法追繳了凌云的應繳稅款7000元和罰款1000元。
今年1月至8月,新津人凌云在無任何證件和外銷證明的情況下,從峨眉山拉了800余噸水泥在美姑縣牛牛壩鄉銷售,共計取得銷售貨款175000元,應繳納稅款為7000元。稅務機關幾次通知其繳納稅款,他均以無錢為由,也不提供納稅擔保,有意拒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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