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稅務服務,提高稽查工作質量和效率,宣城市國稅局從6月開始在稽查工作中推行“查前約談”制度,取得較好效果。截至目前,接受約談的10戶納稅大戶主動補繳稅款247萬元。
具體做法是,稅務機關在實施稽查前通知被查企業,告知企業即將實施稽查的時間、目的和措施。根據歷年稽查資料,針對企業涉稅處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建議,輔導其及時調整賬務,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覺申報補稅,給企業提供了自查自糾、自我規范的機會,增強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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