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四小問可以解釋下嗎



在第四小問中:
首先,由于該項租賃交易不適用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的規定。
對于租賃負債的初始確認,其賬面價值通常大于計稅基礎(因為計稅上這屬于經營租賃,支付的租金當期抵扣,不存在租賃負債),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以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對于使用權資產的初始確認,其賬面價值通常大于其計稅基礎(計稅上經營租賃不確認使用權資產),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以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金額是根據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乘以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得出,并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
2024 08/23 14:46

m53987668 

2024 08/23 16:03
108.24怎么算出來的 還有135.74

樸老師 

2024 08/23 16:10
在這個租賃交易中:
租賃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 100×(P/A, 5%, 5) = 100×4.3295 = 432.95(萬元)
由于在初始確認時不考慮第一年年初支付的租金 100 萬元,所以租賃負債的計稅基礎為 0 。
租賃負債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32.95 - 0 = 432.95(萬元)
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 432.95×5%×25% = 108.24(萬元)
使用權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 100×(P/A, 5%, 6) + 10 = 100×5.0757 + 10 = 517.57(萬元)
使用權資產的計稅基礎為 0 。
使用權資產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517.57 - 0 = 517.57(萬元)
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 517.57×5%×25% = 135.7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