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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福利費是以實發工資數額為基數*14%,請問,如果12月份計提的工資在次年1月份發放了(在5月31日匯繳前),那實發工資數額是否包含此次年1月份發放的12月份的工資?



是可以的。
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2022 11/24 20:37

計提福利費是以實發工資數額為基數*14%,請問,如果12月份計提的工資在次年1月份發放了(在5月31日匯繳前),那實發工資數額是否包含此次年1月份發放的12月份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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