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 A、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 B、 勞動者符合隨時通知解除的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C、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要求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D、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為什么B也要選上?難道是勞動者有過錯在先用人單位也要支付補償金嗎?



因為勞動者符合隨時通知解除的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有錯在先,雖然是勞動者提出來的,但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用人單位犯錯在先,勞動者據此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022 05/15 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