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鎮政府向客運公司租車,用于接送園區務工人員,預算經費列支2萬元,審批單及發票也都是2萬元,但實際支付5千元(國庫集中支付,付款賬號專項戶),記借:業務活動費用 5000,貸:財撥收入 5000,這樣做對嗎,會計為什么不確認2萬的費用,剩余掛賬呢?



這樣的會計處理不太準確。
1.當審批單及發票金額為 2 萬元時,應先確認 2 萬元的費用和負債:貸:其他應付款 20000借:業務活動費用 20000
2.實際支付 5000 元時:貸:財政撥款收入 5000借:其他應付款 5000
會計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根據經濟業務的實際發生情況和相關票據來確認費用和負債。雖然實際支付了 5000 元,但剩余的 15000 元仍然是鎮政府的債務,應該掛賬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以完整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和鎮政府的負債情況,而不是只確認實際支付的 5000 元費用。
2024 08/09 16:48

84784998 

2024 08/09 16:49
感謝!會計不掛賬是不是不想制造平行記賬凈資產的差異?

樸老師 

2024 08/09 16:51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