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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2017年1-11月工資賬面計提359500, 實際發放額359500, 12月的工資和年終獎合計85000,都是在2018年1月計提并發放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中,工資薪金支出的賬載金額、實際發生額金額、稅收金額應該分別填多少?



你好,可以全部填399500+85000,
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2018 05/09 14:32

我們2017年1-11月工資賬面計提359500, 實際發放額359500, 12月的工資和年終獎合計85000,都是在2018年1月計提并發放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中,工資薪金支出的賬載金額、實際發生額金額、稅收金額應該分別填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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