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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道題收入為什么不包含捐贈收入和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呢



計算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時,收入不包含捐贈收入和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是因為在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中,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限額計算基礎通常是企業的銷售(營業)收入。
根據規定,銷售(營業)收入主要包括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不包括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屬于營業外收入)。而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并非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收入,也不計入該計算基數。
在本題中,商品銷售收入2000萬元屬于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可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基數。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兩種方式取較小的:2000×0.5% = 10(萬元),30×60% = 18(萬元),按10萬元稅前扣除。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 = 2000×15% = 300(萬元),小于實際發生額320萬元(240 + 80),則按300萬元稅前扣除。
2020年度該企業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 = 10 + 300 = 310(萬元),選項B當選。
2024 07/16 1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