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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企業2016年實現銷售收入5000萬元,實現的利潤總額為1250萬元。該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60萬元,廣告費600萬元,業務宣傳費200萬元。通過紅十字會向貧困山區的捐款190萬元,支付了稅收滯納金12萬元。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該企業2016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多少?



您好,招待費調增60-5000*0.5% ,捐贈是會計利潤的12%,可在3年內扣除不用調
該企業2016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1250+60-5000*0.5% +12)*25%=324.25
2024 07/06 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