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標黃的地方超過債資比的借款利息本來就不可扣除,為什么前面還要加上定語"稅負較低關聯方"?



您好,這個政策
根據財稅[2008]121號規定,只要支付利息的企業能夠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對方企業的,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扣除不受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限制。
2024 05/20 15:30

84784972 

2024 05/20 17:31
您說的這個我知道,但是與我的提問有什么關系呢

廖君老師 

2024 05/20 17:35
您好,有關系,一定是;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對方,這個前提才有不超債資比

84784972 

2024 05/20 17:41
這里面的邏輯我還是沒懂,能畫思維導圖嗎

廖君老師 

2024 05/20 17:43
朋友您好,您太厲害了,思維導圖我不會,您看這個政策,如果稅負高于對方,是不管的,因為交稅多呀,稅務歡迎的

84784972 

2024 05/20 17:48
您說錯了吧,是稅負不高于對方才是不管債資比吧

廖君老師 

2024 05/20 17:52
對不起,是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對方企業,支付利息是這家公司的成本費用,扣了利息,利潤小了,如果這公司的稅負低,能抵的稅少,不限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