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不理解這個選項a 委托加工(除另有規定外),委托代銷的金銀首飾,受托方怎么能是納稅人呢?



同學你好!
以受托方為納稅人的委托代銷(指零售代銷,下同),包括所有金銀首飾經營單位委托代銷,受托方都是納稅人,因為受托方是從事零售業務的單位,零售行為發生地也在受托方,以受托方為納稅人,與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稅的精神是一致的。但是委托代銷以受托方為納稅人,不等于委托代銷的委托方都不是納稅人,這要區分三種情況:
一是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金銀首飾批發單位,委托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銀首飾零售單位代銷,考慮它們之間銷售不屬于零售業務,批發單位不用納稅,因此,它們之間委托代銷,委托方也不作為納稅人;
二是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批發單位委托代銷,因批發業務未經批準,不屬批發,視同零售業務,購銷行為雙方都是納稅人,因此,委托代銷,除受托方是納稅人外,委托方也是納稅人;
三是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金銀首飾批發單位,委托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銀首飾零售單位代銷,應視同零售行為,委托方、受托方都是納稅人。
2024 04/28 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