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入職時簽訂勞動合同的崗位是文員,在財務部任職兩年后被調崗到其他部門任職文員,員工如不接受調崗屬于違法合同規定嗎?



您好,不違法的,保護勞務者的
勞動者不服調崗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的
2024 03/05 21:57

84785034 

2024 03/05 22:07
但是當時簽訂勞動合同里有規定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的。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文員崗位工作,甲方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安排。這也不屬于勞動者先違規嗎?

廖君老師 

2024 03/05 22:13
您好,公司的合同只利于自己,員工可以去仲裁機構,一般不會輸的

84785034 

2024 03/05 22:21
謝謝老師

廖君老師 

2024 03/05 22:22
?親愛的朋友,您太客氣了,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