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咨詢房產成本分攤,我們一期項目已交付,建筑面積90244.87㎡,可售部分89863.85㎡(含14069.68㎡自持部分),不可售(配電房381.02㎡),土地成本分攤和建安成本分攤,只在可售面積89863.85㎡上進行的分攤,這樣做對不?還是土地成本在89863.85㎡上分攤,建安成本在90244.87㎡上分攤,最后配電房381.02㎡分攤的成本在出售和自持部分在分攤?



同學你好。
你說的自持部分是指尚未開發銷售,還是未來打算你們房地產開發公司自用。
2024 01/09 11:30

84785032 

2024 01/09 11:32
公司自用,滿5年后可以出售

木木老師 

2024 01/09 11:37
可售面積中,將自持部分扣除,然后分攤。
配電房也是這樣分攤。
同學記住一個原則,有權屬轉移的部分,就可資作為成本費用扣除,未轉移不得扣除。
配電房應該是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和房地產開發公司沒有關系,所以是可以扣除的,只是目前你們還有一部分自用,所以應當分攤。

84785032 

2024 01/09 11:40
自持部分不也要分攤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嗎?我做固定資產,后期交房產稅

木木老師 

2024 01/09 11:56
因為不出售啊,不出售當然不能結轉成本。
同學想想,假設你們是做日常用品的,本月生產100件,賣了50件,只能結轉50件的商品到主營業務成本啊,主營業務成本對應主營業務收入來計算利潤,生產成本是核算產品單價用的。
可能我前面說的不太恰當,自持部分扣除后,銷售部分的成本=(89683.85-14069.68)/90244.87,按照這個比例,不是說14069.68在90244.87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