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境外旅客2022年10月來我國度假,10月20日在北京某退稅商店購買了一套京劇臉譜和一套電子出版物,取得退稅商店當天為其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及退稅申請單,發票注明京劇臉譜金額900元,稅率13%,稅額117元,價稅合計1017元;電子出版物金額200元,稅率9%,稅額18元,價稅合計218元。該旅客10月28日離境時海關驗核、退稅機構審核均無問題。在不考慮退稅代理機構手續費的情況下,該旅客可獲得的退稅額為?



您好,旅客購買京劇臉譜和電子出版物可獲得的離境應退稅額=1017×11%+218×8%=129.31
2024 01/08 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