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執轉破的告知、征詢 老師,請問這段話怎么理解?“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無人申請破產的,執行法院應當按照民訴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企業法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意思是不是說,雙方都不同意也沒人申請破產,那么就按民訴法(而不是按破產法)的規定處理,繼續執行下去,使得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可以得到個別受償? 2、”企業法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請問這句話又是什么意思呢?? 答:1.是的,您的分析正確。 2.這是指,繼續恢復該執行程序,那么是申請執行的債權人可以得到清償,其他債權人不能請求參與本次分配。 問題:



您好!第二點是說被執行人是企業法人的情況下,其他債權人無權參與分配,如果想分配,那就走執轉破流程
2023 11/11 07:11

84785028 

2023 11/11 07:29
“繼續恢復該執行程序,那么是申請執行的債權人可以得到清償,其他債權人不能請求參與本次分配。”
老師,那么這時“其他債權人”就可以去申請執轉破,來獲取公平受償,對么?

丁小丁老師 

2023 11/11 09:26
您好!是這么理解的,只有通過執轉破才能參與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