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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三:甲公司將一臺閑置生產設備(2020年購入)出租,租期為12個月,租金12萬元(價稅合計數)。租賃期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合同約定租金在租賃期開始之前一次性預付。甲公司于2021年11月28日收到全部租金。 這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為什么是21年12月1日-12月15日呢。為啥不是22年1.1-22.1.15



您好,這個的話,預收租金是收到租金一次性繳納的
2023 11/09 14:35

資料三:甲公司將一臺閑置生產設備(2020年購入)出租,租期為12個月,租金12萬元(價稅合計數)。租賃期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合同約定租金在租賃期開始之前一次性預付。甲公司于2021年11月28日收到全部租金。 這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為什么是21年12月1日-12月15日呢。為啥不是22年1.1-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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