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與乙工廠洽商成立一個新公司,雙方草簽了合同,甲公司要將合同帶回本部加蓋公章,臨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廠須先征用土地并培訓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蓋章,乙工廠出資1000萬元征用土地培訓工人,征地和培訓工人將近完成時,甲公司提出因市場行情變化,無力出資設立新公司,要求終止與乙工廠的合作。乙工廠遂起訴到法院。 請問:(1)甲公司與乙工廠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為什么? (2)甲公司應承擔什么責任,為什么? (3)乙工廠能否要求甲公司賠償1000萬元的損失?為什么?



你好,學員,具體哪里不清楚
2023 10/22 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