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甲公司是研發銷售類型的公司,于是和乙工廠簽訂了代工代采協議,但是甲公司也會采購部分物料供乙工廠使用。甲和乙的結算內容是加工費。現在甲乙不合作了,乙公司要將應付未付的材料商的賬單移交給甲公司支付,這個站在甲公司的角度上,如何處理合理合法?



那一交給甲公司,那甲公司后面償付了的話,那還能從乙公司的股東或者是以公司之前會給他嗎。
2022 11/26 14:05

84784976 

2022 11/26 14:11
甲和乙是合作關系,甲給乙的訂單內容是加工費(這里面包含了加工費+代采的物料錢),但是乙代采的物料,是以乙的名義對第三方采購的,所有單據都是乙的抬頭?,F在甲接過來乙對第三方的賬單,最后甲只需付乙加工費而已?,F在我的問題是,站在甲的角度,接過來的賬單去做付款應該怎么處理會合理合法?

陳詩晗老師 

2022 11/26 14:32
那也就是這個費用的實際承擔方本身應該是屬于鉀鈉鉀這一邊的話,就直接放到加工物資的成本,然后貸應付賬款就行了。

84784976 

2022 11/26 14:35
但是物料的話是由乙下采購單給丙,送貨單也是乙對丙,現在甲付材料款,單據怎么處理?直接把乙對丙的款記到甲的應付里邊嗎

陳詩晗老師 

2022 11/26 14:37
直接由乙公司開票過去啊,開票以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購的形式去幫他付這個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