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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投資方是否能夠控制被投資方時,為什么參與被投資方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不作為具備要素



您好,因為這個條件是重大影響
重大影響(聯營企業) (1)概念:是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 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所以在判斷控制時不是特別要考慮的因素
(3)判斷重大影響的情形
投資企業通過以下一種或幾種情形來判斷是否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
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
②參與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政策制定過程。
3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重要交易。
④向被投資單位派出管理人員。
⑤向被投資單位提供關鍵技術資料。
2023 07/26 0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