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出租方把辦公樓出租給甲公司 辦公使用,但實際上是乙公司和甲公司一起使用了辦公樓,現在就是發票那些都都開在了甲公司名下。乙公司在付甲公司房租費的時候,甲公司可以去代開租賃發票嗎?因為當時租賃合同只簽訂了跟甲公司簽訂的,后面能不能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一個租賃辦公樓合同,然后甲公司代開具發票給乙公司。這樣可以嗎?



這可能是可行的,但是有一些法律問題需要考慮。首先,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合同,標明乙公司的實際使用情況,以及乙公司支付給甲公司的房租費用。其次,甲乙雙方必須遵守當地稅務規定,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開具發票,但乙公司所支付的房租費用也必須在甲公司的稅務申報中報稅。此外,兩家公司也要記錄房租的支付情況,以便更好的納稅及提高財務效率。從法律上來說,甲公司可以代開發票給乙公司,但需要遵守稅務規定。拓展知識:租賃業務的發票開具,必須履行稅務登記、申報、繳納等稅務義務,并嚴格按照當地稅務所規定的發票開具流程,以保證發票的真實性。
2023 03/06 1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