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咨詢一下,就是在做賬的時候,本來是七月份一起繳納了六月和七月的社保,但是只放了六月份的繳費明細,沒有放七月份,并且已經裝訂了



在做賬的時候,需要注意的是本來是七月份一起繳納了六月和七月的社保,但是只放了六月份的繳費明細,沒有放七月份,并且已經裝訂了。此時應該先去稅務局或者社保局核實,詢問到底什么時候是正常的繳納社保的時間,如果當時本來是應該交的,則此時可以重新去拿發票或者憑證,進行正常的繳稅費用。同時應該核實一下,實際上是否真的超期未繳納,是否當時有其他原因耽誤,如果真的超期了,則只能補交產生的滯納金,以及正常支出的社保費用了。
拓展知識:對社保費用,稅務機關會對交稅人提供支持,即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在企業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將已交社會保險費用作為扣減項目,減征企業所得稅。
2023 02/03 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