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除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下列行為中,有限合伙人可以 實施的有( )。 A. 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B. 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C. 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D. 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實施的包括:(1) 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即通過將確定的財產份額出質給他人擔保債務;(2) 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即按照有限合伙企業的章程規定,派出具有被授權行為能力的人進行代表有限合伙企業的活動;(3) 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即按照有限合伙企業的章程規定及有關部門的法規要求,有限合伙人之間進行合同交易。
此外,有限合伙人授權的行為,受有限責任的限制,即使有限合伙人曾經授權他人將有限合伙企業的財產出租、出借或抵押,他們也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但有限合伙人無權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因為這會損害有限合伙企業的利益,而且有限合伙人必須為他們在有限合伙企業中承擔的責任負責。
從以上可以看出,有限合伙企業是一種獨特的經營形式,有限合伙人在職責上有著明確的責任,責任也有著嚴格的限制。有限合伙企業的制度和協議的建立是為了有效維護有限合伙企業的利益和管理權,保護有限合伙人的合法權益,以確保有限合伙企業的順利運作。
2023 01/28 1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