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1年3月1日,A公司與丁公司簽訂臨街商鋪租賃合同,當日A公司開始對租賃商鋪進行裝修,預計工期1個月,該裝修預計尚可使用24個月。根據合同約定,租賃期10個月,起租日為2×21年4月1日,月租金12萬元。同時,A公司在租賃期結束時擁有8個月續租選擇權。就租賃期開始日以及租賃期開始日甲公司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提出分析意見。



雖然說你這里簽訂的合同只有十個月,但是你自己卻花了裝修,這個可以使用24個月。那么這個時候足以證明這個承租人他會在后面選擇這八個月的續租權利。那么這個時候對于租賃的這個資產,應該按照那個長期租賃使用權資產來進行。
2022 12/15 1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