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好像沒有這個說法吧?沒簽合同,才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沒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這個吧?在題目里看到的



您好,“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出自《勞動合同法》第82條。
2022 07/03 09:23

84784990 

2022 07/03 09:38
一直支付2倍嗎?有時間期限限制嗎

兆老師 

2022 07/03 10:34
您好,期限在《實施條例中》有補充解釋,也就是您說的11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