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資產、負債總額分別為10億元、6億元,負債的平均年利率6%,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5000萬股,所得稅稅率25%。 1.在項目財務決策中,為完整反映項目運營的預期效益,應將項目預期帶來的銷售收入全部作為增量收入處理。 2.項目所需的2億元資金可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向增發)方式解決。定向增發計劃的要點包括:①以現金認購方式向不超過2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②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價格均價的90%;③如果控股股東參與定向認購,其所認購股份應履行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的義務。 1.根據資料1判斷是否存在不當之處,說明理由。 2.根據資料2,逐項判斷定向增發計劃要點①至③項是否存在不當之處,說明理由。



1.存在不當之處。理由:公司在預測新項目的預期銷售收入時,必須考慮新項目對現有業務潛在產生的有利或不利影響。因此,不能將其銷售收入全部作為增量收入處理。
2.關于定向增發方案的要點:
要點①存在不當之處。理由:定向增發的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名。
要點②無不當之處。
要點③存在不當之處。理由:控制股東所認購之股份應履行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的義務。
2022 06/14 1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