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9-2.某工業企業,2018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如下:(1)銷售產品收入4500萬元;銷售成本2000萬元;增值稅700萬元,稅金及附加80萬元。(2)其他業務收入300萬元。(3)銷售費用1500萬元,其中含廣告費800萬元、業務宣傳費20萬元(4)管理費用500萬元,其中含業務招待費50萬元、研究新產品費用40萬元(5)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機構借款1年的利息50萬元,年息10%(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6%)。(6)營業外支出30萬元,其中含向供貨商支付違約金5萬元,接受工商局罰款1萬元,通過政府部門向災區捐贈20萬元。(7)投資收益18萬元,系從直接投資其他居民公司而分回稅后利潤17萬元(該居民公司適用稅率15%)和國債利息1萬元(8)該企業賬面會計利潤628萬元要求:計算該企業2018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4800*0.15=720
納稅調增800+20-720=100
2022 05/17 16:16

暖暖老師 

2022 05/17 16:16
業務招待費扣除50*60%=30
4800*0.005=24納稅調增50-24=26

暖暖老師 

2022 05/17 16:17
新產品研發加計扣除75%納稅調減30

暖暖老師 

2022 05/17 16:17
財務費用納稅調增50-50/0.1*0.06=20

暖暖老師 

2022 05/17 16:17
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628*0.12=75.36全部扣除
工商局罰款納稅調增1

暖暖老師 

2022 05/17 16:18
國債利息和居民企業投資免稅,納稅調減18

暖暖老師 

2022 05/17 16:19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628+100+26-30+20+1-18=727
應交所得稅727*0.25=18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