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根據所在地政府規定,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的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存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2×18年12月,甲公司確認職工基本工資8000萬元(至年末尚未實際發放),其中生產人員工資4000萬元,管理人員工資1500萬元,銷售人員工資2500萬元;甲公司按照15%的比例計提基本養老保險,按照10%的比例計提醫療保險。假定不考慮增值稅、所得稅等其他因素影響。根據資料,分別判斷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所屬的職工薪酬類型,并編制甲公司2×18年末計提基本工資和養老、醫療保險的分錄。



基本養老保險屬于離職后福利中的設定提存計劃;醫療保險屬于短期薪酬。分錄為:
借:制造費用/生產成本[4000×(1+15%+10%)]5000
管理費用[1500×(1+15%+10%)]1875
銷售費用[2500×(1+15%+10%)]3125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8000
——醫療保險費(8000×10%)800
——養老保險費(8000×15%)1200
2022 05/11 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