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4、某進出口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地處市區,于2020年2月進口應稅消費品一-批,以離岸價格成交,成交價折合人民幣2760萬元。另外支付該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發生的運費20萬元、保險費10萬元、包裝材料費用10萬元,委托境內某運輸企業將進口貨物運抵本單位發生運輸費用10萬元,分別取得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和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入庫后本月將進口應稅消費品全部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7000萬元。(該貨物適用關稅稅率50%、增值稅稅率17%、消費稅稅率10%)要求:根據稅法規定,計算該公司進口環節應納的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關稅完稅價=2760+20+10+10=2800
關稅=2800*50%=1400
消費稅=(2800+1400)/(1-10%)*10%=466.67
增值稅=(2800+1400+466.67)*13%=606.67
2022 01/03 1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