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為其培訓一批學員,培訓期為6個月,2017年1月1日開學。協議約定,乙公司應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為60000元,分三次等額支付,第一次在開學時預付,第二次在2017年3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訓結束時支付。2017年1月1日,乙公司預付第一次培訓費。至2017年2月28日,甲公司發生培訓成本30000元(假定均為培訓人員薪酬)。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經營發生困難,后兩次培訓費能否收回難以確定。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甲公司涉及到的會計分錄有()。 A.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預收賬款 20000 B.借:勞務成本30000貸:應付職工薪酬 30000 C借:預收賬款 20000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D.借:主營業務成本30000貸:勞務成本 30000



A.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預收賬款 20000
B.借:勞務成本30000貸:應付職工薪酬 30000
C借:預收賬款 20000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D.借:主營業務成本30000貸:勞務成本 30000
2021 12/17 1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