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例題講解 【例題33·計算題】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發生以下業務: (1)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糧食30噸,每噸收購價2 000元,共計支付收購價款60 000元。 (2)甲酒廠將收購的糧食從收購地直接運往異地的乙酒廠生產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畢,企業收回白酒8噸,取得乙酒廠開具防偽稅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面注明加工費40 000元其中含代墊輔料15 000元,加工的白酒當地無同類產品市場價格。計算: 1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應納增值稅



1)計算乙酒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和應納增值稅
(60000*91%+930+40000+8*2000*0.5)/(1-20%)*20%+8000=31882.50
應納增值稅的計算過程是=(25000+15000)*13%=5200
2021 10/26 1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