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悔老師麻煩回答下, 準則說,租賃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和余值如果后續發生變化,或者承租人違約,出租人無需在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之間重分類。 那么發生這些情況,我都是要做減值準備嗎?都算信用減值損失嗎?



同學你好:
1: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是融資租賃(講余值),如果是經營租賃,資產的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壽命降低,通常意味著出租方的資產發生了減值。
2:如果是融資租賃(對于出租方來講,融資租賃的本質是出租方轉移了資產的風險和報酬,而取得應收款項)
所以資產的使用壽命的減少的風險絕大部分應該由承租方承擔。出租人要考慮未擔保余值的減值。
2021 07/20 10:07

84785043 

2021 07/20 10:51
老師,明白您的意思了,那么如果承租人做減值的話,跟資產壽命和余值相關的話,計入使用權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出租人做減值的話,跟違約相關的話,借 信用減值損失 貸 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值準備。跟未擔保余值相關的話,是借 資產減值損失 貸 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值準備。對嗎?

CPA文文老師 

2021 07/20 10:53
老師同意你的觀點,承租人是使用權資產會發生減值

CPA文文老師 

2021 07/20 10:53
出租方,老師也贊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