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新的租賃準則,承租人不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了,出租人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請問出租人的經營租賃的會計分錄如何寫?謝謝。



您好,
出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1)按照直線法或其他更合理的方法確認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租賃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
(2)計提折舊和減值
借:其他業務成本等
貸:累計折舊等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
(3)確認未計入租賃付款額的可變租賃付款額
借:銀行存款等
貸:租賃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
2023 04/29 1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