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乙兩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均為13%。2020年3月6日,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代銷協議,甲企業委托乙企業銷售 A 商品500件, A 商品的單位成本為每件350元。甲企業按不含增值稅的售價的10%向乙企業支付手續費。4月1日,甲企業收到乙企業交來的代銷清單,代銷清單中注明:實際銷售 A 商品400件,商品售價為200000元。當日甲企業向乙企業開具金額相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4月6日,甲企業收到乙企業支付的已扣除手續費的商品代銷款。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甲企業會計分錄



借發出商品175000
貸庫存商品175000
2021 05/06 14:37

暖暖老師 

2021 05/06 14:38
借應收賬款226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
應交稅費銷項稅26000

暖暖老師 

2021 05/06 14:38
借主營業務成本140000
貸庫存商品140000

暖暖老師 

2021 05/06 14:38
借銷售費用20000
貸應收賬款20000

暖暖老師 

2021 05/06 14:39
借銀行存款206000
貸應收賬款20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