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個負債的計稅基礎我沒太弄明白,負債計稅基礎的定義=賬面價值—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這個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我沒太明白。我舉個例子您幫我看看我理解的對么。對于銷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務等確認的預計負債,比如說確認了600萬,每年實際發生200萬,那第一年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200萬,以此類推,第三年末的負債計稅基礎就為0了。請問老師我這樣理解對么?



同學,你好
預計負債確認了600萬,但是今年實際發生200萬,還有400萬,未來發生可以稅前扣除
那計稅基礎=600-400=200
2020 07/27 05:47

84784973 

2020 07/27 14:24
老師,請問是不是納稅調增、調減造成了暫時性差異,而會計上和稅法上對收入的確認時點不同,減值確認方法不同等,形成納稅調增、調減?

小菲老師 

2020 07/27 14:27
同學,你好
對的,這是造成差異的原因

84784973 

2020 07/27 14:35
老師,請問現在的預收賬款已經改成合同負債了么

小菲老師 

2020 07/27 14:37
同學,你好
不同的問題請分開提問,會有更加專業的老師幫你解決問題,謝謝!

84784973 

2020 07/27 14:38
啊,這這個個

小菲老師 

2020 07/27 14:42
同學,你好
不同的問題請分開提問,會有更加專業的老師幫你解決問題,謝謝!
